由北京市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自6月25日至7月24日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此次修訂是對2018年制定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作進一步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強化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的銷售管理制度;完善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制度,鼓勵在北京市銷售小型化、輕便化的電動自行車。
健全完善非機動車登記管理。明確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非機動車經登記取得北京市牌證,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推進行駛證電子化和電子識別芯片等信息技術的應用;設定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十年有效期。
完善停放充電規定,明確停放管理責任。明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供給原則以及規劃、配建的具體要求;新增道路停車設施設置管理規定。新增充換電設施管理相關規定;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居住建筑。
編輯:王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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