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5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3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精簡審批優化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就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審批,提供便利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提出了五個方面政策措施。2020-03-05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一是提高復工復產服務便利度。低風險地區不得采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開工。對中、高風險兩類地區,省級政府要在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則分別制定公布全省統一的復工復產條件,嚴禁向企業收取保證金。全面實行企業復工復產申請“一口受理、并行辦理”,原則上2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復工復產審批制改為備案或告知承諾制。二是大力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梳理一批與企業復工復產、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全程網辦。三是完善為復工復產企業服務機制。提升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事項審批效率,對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許可證予以適當延期。建立健全企業復工復產訴求響應機制,及時掌握和解決企業遇到的實際困難。四是及時糾正不合理的人流物流管控措施。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原則上不得限制返崗務工人員出行。五是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防疫工作的監管服務。各地區各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規定,幫助企業協調調度防疫物資,及時處置感染案例,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傳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