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16條措施推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2027年高新技術企業超5000家

福州近日印發《關于推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圍繞做大創新載體、做強創新主體、做優轉化體系、做活創新生態等4個方面提出16條措施。

突出產業發展核心地位,做大創新載體。高標準持續推進科創走廊建設,向“擁江銜灣接海”拓展,逐步構建“雙核兩廊十四片”為主,覆蓋全市的科創走廊建設格局,不斷提升城區新興產業承載能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光電信息、新型功能材料等優勢領域,支持各類創新主體爭創(含重組入列)國家級創新平臺,對經我市組織申報新獲批建設(含重組入列)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做強創新主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提質增量計劃,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規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規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至2027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000家以上。對首次被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在省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市級配套獎勵50萬元。至2027年新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0家以上、國家級20家以上。實施企業研發投入激勵計劃,按“免申即享”原則,對獲得省級研發投入獎補的,根據當年財政預算動態調整補助比例,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省獎補額的配套補助,最高300萬元。持續優化重大項目“揭榜掛帥”攻關制度,圍繞“十六條重點產業鏈”和人工智能、低空經濟、海洋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立企業重點技術攻關項目庫,每年安排一批重大項目,單個項目安排經費不超過500萬元。對引進的省級重大研發平臺按省級補助的50%最高500萬元配套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給予5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30萬元、70萬元、15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

深化產學研合作,做優轉化體系。加快推進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福州分中心建設,打造全國高校創新成果在福州落地轉化的產學研用創新工程。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開展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的產學研項目,對已實現產業化的聯合開發項目且企業支付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術開發合作費用,按規定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支持企業購買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在福州落地轉化,對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交易見證或復核備案的技術轉讓合同,按其技術交易額1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

強化財政金融和人才賦能,做活創新生態。經我市申報獲評“國家級重大人才計劃”的,給予國家級補助資金2倍配套;經我市申報獲評省引才“百人計劃”,給予省級資金50%配套。對獲得國家科技獎一等獎、二等獎第一完成單位的我市企事業單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第一完成單位的我市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5萬元獎勵。打造“榕創之星”科技人才隊伍,每人給予20萬元獎勵。支持柔性引進人才,建設“人才飛地”,給予入選“人才飛地”項目的企業10萬元資金資助。(記者 馬麗清)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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