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我省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流程
各市可合理調整縣級及基層醫療服務價格
近日,省醫保局印發通知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流程,進一步強化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責任,提升管理效能。各市級醫保部門要結合經濟發展水平(總量與增速)、居民收入水平、工資水平、醫療技術進步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合理制定或調整縣級及基層醫療服務價格。
通知明確,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屬地管理,其中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省醫保局管理,醫療服務價格水平分別由省醫保局和市級醫保部門制定。
通知提出,要動態調整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加強醫療服務價格宏觀管理。在價格調整總量范圍內突出重點、有升有降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發揮價格工具的杠桿作用,促進醫療機構的內部運行和成本精細化管理。
合理確定價格調整總量。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價格調整總量的確定規則和指標體系。以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總費用為基數,綜合考慮醫藥總費用規模和結構、醫保基金籌資運行、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成本和管理績效、患者跨區域流動、新業態發展等因素,確定一定時期內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總金額。
通用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參照收入和價格指數動態調整。通用型醫療服務項目基準價格參照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化進行定期評估、動態調整。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累計增幅達到觸發標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低于一定水平的,按規則調整基準價格。
復雜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經評估達標定期調整。建立健全調價綜合評估指標體系,將醫藥衛生費用增長、醫療服務收入結構、要素成本變化等指標列入評估范圍,明確動態調整的觸發標準和限制標準。定期開展調價評估,符合標準時集中啟動和受理公立醫療機構提出的價格建議。(記者崔叢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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