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5月8日消息(記者 蔡文娟)近日,海南省教育廳、省氣象局印發《海南省教育系統應對臺風暴雨極端天氣停課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及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臺風暴雨極端天氣的停課、復課等有關應急工作。

《意見》明確,臺風、暴雨達到停課級別期間,對于需要留在學校的學生,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照護,并做好基本的生活保障;原則上學校不安排上新課;學校不得因停課對學生作遲到或曠課記錄。家長可在停課信號開始后到學校接學生回家。

《意見》建議,幼兒園以臺風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信號為停課條件,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以臺風橙色及以上級別預警信號為停課條件,校外培訓機構根據培訓學段參照幼兒園和中小學停課條件執行。各地學校在當地氣象部門解除相應停課級別預警信號后,且在學校水、電、通訊、道路暢通的前提下結合其他安全保障條件科學制訂復課方案。

針對暴雨天氣,《意見》要求,各市縣要建立暴雨預警信號自動停課機制。市縣氣象部門發布預警信號后,學校應通過家長群或其他方式,將預警信息、學校內部和周邊現有地質災害點及風險隱患點分布情況第一時間告知家長和學生。其中,如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學校和家長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學生在校、離校和返校;如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受影響區域學校自動停課,已到校學生服從學校安排,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上學途中的學生應就近選擇安全場所躲避。各地各校應根據本地本校的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復課。

該《意見》不適用于發布臺風暴雨預警信號后的國家和省的統一考試安排。

編輯: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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