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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飲經營面積上限擴大10平方米,湖南食品“三小”新規今日正式實施

7月10日,湖南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有關配套新規正式實施。新規主要有以下變化:小餐飲經營區域面積上限由原先50㎡改為60㎡,小食品店正式加入“三小”相關管理類目,統一規范管理,并精簡手續材料。

新規在小餐飲和小食品的許可條件上進行了優化,《湖南省小餐飲小食品店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小餐飲、小食品店的許可證名稱為食品小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新增簡單制售經營項目,許可審查要求更簡化;簡化注銷工作要求,明確2類可自動注銷的情形(許可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或延續申請未被批準、主體資格依法終止)。

同時,小餐飲和小食品申請食品小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可采用圖片等方式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清單。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的,還應當提供倉庫地址、面積、設備設施、儲存條件等區間布局圖和說明文件,以及倉庫使用證明。

針對食品攤販,《湖南省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攤販應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食品攤販登記證,提交材料為登記申請表(涵蓋基本信息、經營范圍、品種、區域等關鍵內容)、身份證復印件、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食品攤販登記證應載明經營者姓名、聯系方式、經營范圍、經營區域、經營時段、有效期限、登記證編號、登記部門等信息,并加貼經營者照片。需要注意的是,食品攤販登記證的有效期為1年。(全媒體記者 仝若楠)

編輯: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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