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9日消息(記者 馮方)近日,天津證監局公布對一起“老鼠倉”案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李丹在擔任某基金的基金經理期間,控制他人證券賬戶從事與基金未公開信息相關的交易活動,并指示他人具體實施下單操作,相關交易與基金發生交易趨同,趨同買入金額3311.97萬元。對此,天津證監局決定對李丹處以60萬元罰款。
經查明,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擔任某基金的基金經理,負責該基金具體投資運作,知悉該基金投資決策情況、交易情況、持倉情況等未公開信息。
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間,李丹控制“王某”證券賬戶從事與基金未公開信息相關的交易活動,李丹作出交易決策,指示楊某塵具體實施下單操作。相關交易與基金發生交易趨同,趨同買入股票41只,趨同買入股票占比74.55%,趨同買入金額3311.97萬元,趨同買入金額占比72.77%,交易虧損。
天津證監局指出,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情況說明、基金交易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微信聊天記錄、證券賬戶資料、銀行交易流水、交易所計算數據等證據,足以證明。李丹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構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李丹在書面材料中提出涉案期間部分趨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造成趨同具有合理原因、資金沒有直接進入“王某”賬戶等陳述申辯意見。經復核,天津證監局對李丹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李丹處以60萬元罰款。
從罰單披露的各項細節來看,此次被罰對象指向國壽安保基金前基金經理李丹,這一情況也得到了公司證實。
國壽安;饘ρ霃V財經記者表示,該名前員工所涉及到行政處罰的相關事項,系其個人行為。下一步,國壽安保基金將持續推進合規文化建設,推進公司高質量發展,堅決維護持有人利益,一如既往地為持有人創造更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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