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總臺記者在多地調查發現,我國受保護的野生鳥類被一些盜獵者肆意捕獵、售賣,一個非法交易的“黑灰產業鏈”在形成。在天津千里堤市場,禁止銷售野生鳥類的“警示牌”竟被鳥販當成了“廣告牌”。甚至在一些地方,監管人員在樹林外側巡查,鳥販就在樹林里公然交易。

報道里曝光的監管“真空”讓人匪夷所思!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對野生鳥類的保護、交易及運輸等環節都有明確規定。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售賣受保護的野生鳥類,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這不僅反映出個別地方監管部門在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嚴重缺位,更說明一些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存在尸位素餐的問題。

要填補監管“真空”,不僅需要開展專項打擊行動,更須建立“日常巡查+技術監控+全鏈條追責”的長效機制。現實中,一些監管人員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非法交易視而不見,甚至將責任推給上級部門;還有一些監管人員本身就成為這條“黑灰產業鏈”上的一環,甚至當起“保護傘”。這說明,若缺乏明確的考核機制和剛性的問責制度,我們對受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就可能成為一紙空文,“監管者”就容易淪為“稻草人”。對于那些尸位素餐的工作人員和相關負責人,必須問責并依法依規處理。

國家一級保護珍稀鳥類彩鹮在江西九江一處鷺島繁殖后代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對于那些履責不力的平臺也應予以重罰。當下,部分網絡平臺為求流量放松審核,默許主播通過“私信交易”等方式規避監管;或者對違規賬號處罰過輕,使網絡成為非法交易的“避風港”。有關部門要對平臺的監管“長牙”“帶電”,倒逼其嚴格履職盡責。

野生鳥類保護涉及林業和草原局、市場監管、公安、郵政、網信等多個部門,有必要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實現線索共享、行動同步,對“從偷獵到運輸再到銷售”進行全鏈條監管查處,破解目前“抓了攤販,放了盜獵者;罰了賣家,漏了運輸商”的困境。要建立健全獎勵機制,鼓勵廣大群眾參與監督舉報,將監管觸角和體系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

非法捕鳥交易明火執仗,依法追責就得順藤摸瓜連窩一起端。媒體曝光已經提供了諸多可供追查的明晰線索,有關部門不能無動于衷,要立即從曝光地入手,一查到底,做成典型案例,形成強大的警示威懾,斬斷野生鳥類非法交易的利益鏈條。(央廣網評論員 文峰)

編輯:高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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