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6月14日消息(記者陳屹)6月14日,據貴州省黔西南州紀委的消息,黔西南州日前印發《關于清理規范州直單位各類補貼獎金勞務費等發放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嚴明財經紀律,整治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收入分配中的亂象。
按照規定,黔西南州級及以上有政策和文件規定的各類補貼、勞務費等發放項目,有發放標準的,可繼續發放;州級及以上有政策和文件規定的各類補貼、獎金、勞務費等發放項目,無發放標準的,根據工作需要,明確發放標準貼、獎金、勞務費進行規范。并對教育系統和衛生醫療機構政策和文件規定的各類補貼、獎金、勞務費等發放項目和標準進行規范。
通知要求,嚴禁州直各單位設立獎金項目發放獎金。州直各單位獲得的上級部門下發的各類獎金,由各單位制定獎金分配方案,報經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發放。州級組織的各類文體比賽和各種競賽活動,對集體和個人的各類獎勵及相關經費,由主辦單位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專項報告同意后發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可結合工作實際,自行制定補貼、獎金、勞務費等發放辦法,但其標準不得高于規定的最高標準。允許發放的相關補貼、獎金、勞務費,要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制定方案并經集體研究,報批備案。各單位按規定發放的補貼、獎金、勞務費等,要嚴格控制標準,嚴格控制范圍,嚴格審批程序,做到有政策規定的嚴格執行政策規定,沒有政策規定的不得巧立名目或變相操作,堅決防止“打擦邊球”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