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3月22日長沙消息(記者姜文婧)近日,湖南省省長、省總河長許達哲簽署了第3號、第4號總河長令,決定在洞庭湖及湘江流域開展重點排污源整治,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治。
根據第3號總河長令,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洞庭湖區的岳陽、常德、益陽和長沙望城區,及湘江流域八市開展工業污染、養殖污染、城鄉生活污染等重點排污源整治,依法關閉或拆除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等敏感水域內入河排污口。完成洞庭湖及湘江流域24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63個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洞庭湖及湘江流域132個城鎮黑臭水體治理。今年年底前,全面關停禁養區內污染排放不達標的畜禽養殖場。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污、不按證排污的企業依法嚴查。
根據第4號總河長令,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依法遷建、關閉或拆除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的49個入河排污口,嚴禁新建入河排污口,禁止開展其他影響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完成水源保護區內322個環境問題的徹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