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7月7日消息(記者 魏文青)為進一步加強航空運輸環節安全管理,民航局自2025年6月28日起施行新規:乘坐境內航班禁止攜帶無3C標識、標識不清晰或已被國家主管部門召回的充電寶登機。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日前提醒廣大旅客,出行前請務必核查所攜帶充電設備,確保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規定影響行程。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需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只有帶有清晰、完整3C標識且非召回產品的充電寶,才可通過順豐寄遞服務處理,且僅限手提行李攜帶,不可托運。

根據新規,無3C標識、標識模糊不清,以及被召回型號/批次的充電寶,無論容量大小、是否損壞,均禁止攜帶乘坐境內航班。被召回型號或批次信息,旅客可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召回技術中心”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除寄遞服務外,昆明長水國際機場還為旅客提供多項處理方案。針對非召回品牌無3C標識的充電寶,旅客可享受免費7天暫存服務,暫存地點及時間分別為:D島島尾(04:30-21:00)、F島島尾(04:30-01:00,01:00后至H島行李打包柜臺辦理)、H島島尾(06:00-20:00),暫存后可在航站樓B1層順豐柜臺(營業時間06:00-22:00)取回,取件前需在順豐企業微信提前預約。此外,機場在3個安檢待檢區入口和6、17、23、31、35號安檢通道內,共設有8個鋰電池(充電寶)自棄桶,供旅客選擇自棄處理。

昆明機場特別提醒,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時,務必提前確認是否符合規定,將充電寶提前取出備查。如需使用暫存或寄遞服務,請預留充足時間,確保順利出行。

編輯:趙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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