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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將探索建立多種調解組織
2013-10-21 11:00 來源:河南法制報我要評論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據河南法制報報道:昨日,記者河南省司法廳獲悉,河南省今后將進一步探索建立個人調解室、駐法院調解室、駐公安派出所調解室等調解組織,填補按行政區劃設置調解組織可能產生的工作空白。
人民調解主要是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全省每年化解民間糾紛近40萬起。據了解,河南省現有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55187個,全省5.1萬個行政村(居委會)全部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個行政村(居委會)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有3名至5名人民調解員;建立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2516個、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953個;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712個,其中醫療糾紛調委會100個、交通事故調委會112個、勞動爭議調委會64個,年調處醫療糾紛、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熱點難點矛盾糾紛2萬多起,有效維護了基層社會和諧穩定,受到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一直以來,河南省司法廳把“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居委會)建立人民調解組織”作為向社會公開承諾的實事,并組織開展了“十星人民調解委員會”創建活動,形成了較為健全的人民調解網絡。5年來,全省共調解糾紛231.8萬余起,調成率97%;防止群體性上訪2.94萬起,制止群體性械斗1.34萬起,較好地發揮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
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表示,下一步,河南省將進一步探索建立個人調解室、駐法院調解室、駐公安派出所調解室等調解組織形式,填補按行政區劃設置調解組織可能產生的工作空白。(記者 趙蕾 特約記者 連欣)
編輯:牛閃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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